北京军人乘车优惠政策

如题所述

法律分析:免费乘坐。此次发行的电子拥军卡共设置为A、B两种类型。其中,电子拥军卡A卡适用对象包括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现役的军官(警官)、士兵(士官、义务兵)、军队(武警)院校学员、现役军官或武警干部转改文职人员以及残疾军人,持卡可免费乘坐北京市域内常规公交线路及轨道交通工具。而除现役军官或武警干部转改文职以外的其他文职人员,则可申领电子拥军卡B卡,享受免费乘坐公交的优待政策。无论是电子拥军卡A卡还是B卡,均采用实名制,仅限本人使用。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 第五十七条 现役军人因战、因公、因病致残的,按照国家规定评定残疾等级,发给残疾军人证,享受国家规定的待遇和残疾抚恤金。因工作需要继续服现役的残疾军人,由所在部队按照规定发给残疾抚恤金。现役军人因战、因公、因病致残的,按照国家规定的评定残疾等级采取安排工作、供养、退休等方式妥善安置。有劳动能力的退出现役的残疾军人,优先享受国家规定的残疾人就业优惠政策。残疾军人、患慢性病的军人退出现役后,由安置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的有关规定负责接收安置;其中,患过慢性病旧病复发需要治疗的,由当地医疗机构负责给予治疗,所需医疗和生活费用,本人经济困难的,按照国家规定给予补助。现役军人、残疾军人参观游览公园、博物馆、展览馆、名胜古迹享受优待;优先购票乘坐境内运行的火车、轮船、长途汽车以及民航班机;其中,残疾军人按照规定享受减收正常票价的优待,免费乘坐市内公共汽车、电车和轨道交通工具。义务兵从部队发出的平信,免费邮递。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