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登记一定要在女方户口所在地办理吗

如题所述

婚姻登记没有强制要求要在女方户口所在地办理,可以到到夫妻任意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登记。

根据《婚姻登记管理条例》:

第九条  当事人结婚的,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申请时,应当持下列证件和证明:  

(一)户口证明;  

(二)居民身份证;  

(三)所在单位、村民委员会或者居民委员会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离过婚的,还应当持离婚证。  

在实行婚前健康检查的地方,申请结婚登记的当事人,必须到指定的医疗保健机构进行婚前健康检查,向婚姻登记管理机关提交婚前健康检查证明。

扩展资料

《婚姻登记工作规范》中规定:

第四十一条  颁发结婚证,应当在当事人双方均在场时按照下列步骤进行:  

(一)向当事人双方询问核对姓名、结婚意愿;  

(二)告知当事人双方领取结婚证后的法律关系以及夫妻权利、义务;  

(三)见证当事人本人亲自在《结婚登记审查处理表》上的“当事人领证签名并按指纹”一栏中签名并按指纹;“当事人领证签名并按指纹”一栏不得空白,不得由他人代为填写、代按指纹。  

(四)将结婚证分别颁发给结婚登记当事人双方,向双方当事人宣布:取得结婚证,确立夫妻关系;  

(五)祝贺新人。

参考资料来源:通渭县人民政府-婚姻登记管理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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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7-05-11
不一定。
第四条 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7-05-11
也可以在男方户籍地民政局办理。
第3个回答  2017-05-11
双方都可以要开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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