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区分初始投资成本与入账价值

如题所述

除了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应该按照享有被投资单位的所有者权益账面价值的份额来确定外,其他方式下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均应该以公允价值为基础来确定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

一般来说,长期股权投资的入账价值就是其初始投资成本,只有一种情况比较特殊,即权益法下,当初始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的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的份额时,应该先对初始投资成本进行调整,再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入账价值。

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和入账价值的金额可能相等也可能不相等:初始投资成本就是投资企业付出资产的公允价值加上相关税费,入账价值则是投资当天计入长期股权投资账户的金额。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时,入账价值等于初始投资成本,差额为商誉,商誉不单独确认;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时,按照享有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入账价值,差额确认为营业外收入。

1、初始计量时,根据初始投资成本做初始投资的会计处理:

借:长期股权投资

贷:银行存款

2、根据享有的被投资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注意,这一步本质上是对上述初始投资成本的一个调整,调整后的长期股权投资账户的金额即为入账价值)

借:长期股权投资

贷:营业外收入

一般的处理是将两笔分录合并,即:

借:长期股权投资

贷:银行存款

营业外收入

但是合并后的分录实际上并不仅仅是初始计量,还包括了权益法下对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的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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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1-07-22
除了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应该按照享有被投资单位的所有者权益账面价值的份额来确定外,其他方式下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均应该以公允价值为基础来确定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

一般来说,长期股权投资的入账价值就是其初始投资成本,只有一种情况比较特殊,即权益法下,当初始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的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的份额时,应该先对初始投资成本进行调整,再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入账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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