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儿带母亲定居西班牙,中国需要什么手续

如题所述

首先女儿有西班牙的绿卡吗。如果有就可以申请家庭团聚签证,条件如下:
  A. 聚合人在西班牙合法居住一年并申请了至少另一年的居留许可后才可以在西班牙递交家庭团聚申请。Real Decreto 557/2011 的53 款中规定了可聚合的家庭成员种类。
  B. 聚合人接到短期(最初的)居留许可批准通知后的2 个月之内,申请人需要递交以下材料申请签
  证。
  1) 填写完整的签证申请表并亲笔签字
  2) 一张白底彩色近期证件照,宽 26-35 毫米 ,长 32-45 毫米。
  3) 户口:原件和所有页的复印件并翻译成西班牙文。
  4) 普通护照(特殊情况下可递交因公护照):需有至少4 个月的有效期,护照所有页的复印件。
  5) 聚合人接到的居留许可批准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和聚合人居留证经公证的复印件。
  6) 家属关系或合法同居关系的证明文件及复印件,如有需要,年龄和经济或法定负担关系的证明文
  件。
  如申请人为65 周岁以上的父母,足以推断申请人经济上需要依靠聚合人的至少近1年内的汇款凭证,或者其它西班牙居留许可的批准理由的证明文件。如父母享有退休养老金,需递交养老收入证明。
  7) 无犯罪证明公证书,须由申请人出生国家或近5 年居住过的国家相应的权力机构所签发,翻译并且认证(原件及复印件)。此文件的有效期为3 个月。
  8) 健康证明,由本领管所指定的医疗机构开具,证明申请人不患有2005 年国际卫生条例中任何严重影响公共安全的疾病(原件和复印件)。
  9) 两个写有中文地址的信封,其中一个需要贴上邮票,如果是北京的地址邮费为6.80 元,外省市地址为7.2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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