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并报表处置收益公式中的其他综合收益是乘以原持股比例,怎么理解?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26
企业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方的控制权的,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对于剩余股权,应当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也就是说在这里相当于把原来的全部股权全部卖掉后,再重新买进剩余股权。所以合并报表当期的处置投资收益=[(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剩余股权公允价值)-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可辨认净资产×原持股比例]-商誉+其他综合收益×原持股比例,所以是乘以原持股比例。
第2个回答  2015-06-25
企业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方的控制权的,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对于剩余股权,应当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也就是说在这里相当于把原来的全部股权全部卖掉后,再重新买进剩余股权。所以合并报表当期的处置投资收益=[(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剩余股权公允价值)-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可辨认净资产×原持股比例]-商誉+其他综合收益×原持股比例,所以是乘以原持股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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