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共有12种选法.
这里可以通过计算法得到答案。
在选择物品的时候,第一次选择时,可以在四个物品中随意选择一种,即:有4中可能。
在选择第二个物品的时候,因为第一次已经选择了一个物品,只剩下三个物品可以选择,只能在剩下的三种物品中随意选择一种,即:有3种可能性。
所有的可能性为:4×3=12种。
扩展资料:
两个常用的排列基本计数原理及应用
1、加法原理和分类计数法:
每一类中的每一种方法都可以独立地完成此任务;两类不同办法中的具体方法,互不相同(即分类不重);完成此任务的任何一种方法,都属于某一类(即分类不漏)。
2、乘法原理和分步计数法:
任何一步的一种方法都不能完成此任务,必须且只须连续完成这n步才能完成此任务;各步计数相互独立;只要有一步中所采取的方法不同,则对应的完成此事的方法也不同。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排列与组合合集(精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