婶子跑我家找事把我给打了,脸都抓伤了,能构成犯罪吗?

如题所述

  是否构成犯罪,要看伤者的伤情法医鉴定结果。如果构成法医鉴定的轻伤,或者轻伤以上,就构成犯罪,打人者需要承担法律责任和相应后果。如果只是轻微伤,不构成犯罪。

  轻微伤不构成刑事案件,没有刑事责任、只有行政责任(治安处罚)和民事赔偿责任。一般轻微伤可以由公安进行调解,调解达成协议后不再处罚;若调解不成可处罚款或15天以下行政拘留。
  轻伤是指物理,化学及生物等各种外界因素作用于人体,造成组织、器官结构的一定程度的损害或者部分功能障碍,尚未构成重伤又不属轻微伤害的损伤。
  《刑法》 第234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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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6-01-05
这并没有造成情节严重的。
你可以找当事人当面和解此事,这不构成犯罪,无法向法院提起法律诉讼
第2个回答  2015-12-16
可以说是构成犯罪,故意伤害罪吧。
以后有不懂的法律问题直接上 律伴 请问律师不就清楚了吗,还要方便许多
第3个回答  2015-12-16
  一、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应当被行政拘留、罚款;
  二、《治安管理处罚法》 (2012修正) 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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