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是一位农村农民,我和政府打官司,打到高院了,中院判我赢了,高院判我输了,我有房产证,为什么呢

如题所述

不合理。双方达成的协议有失公平,是无效协议。可以申请劳动争议仲裁,要求赔偿。如果对仲裁裁决不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厂里赔偿医疗费、交通食宿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法律分析
如果在工作过程中遇到事故伤害,应当立即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同时,及时向当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被认定为工伤后,应拿着工伤认定书到当地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伤残等级鉴定。拿到工伤认定书和伤残等级鉴定书之后,就可以到用人单位或劳动保障部门的工伤保险经办机构领取工伤保险待遇。也可以在工伤认定后与用人单位协商进行赔偿,签订赔偿协议。如果用人单位不履行上述的义务,工伤职工可以到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直接去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申请,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如果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
第五十四条 职工与用人单位发生工伤待遇方面的争议,按照处理劳动争议的有关规定处理。
第五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一)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申请不予受理的决定不服的;(二)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三)用人单位对经办机构确定的单位缴费费率不服的;(四)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认为经办机构未履行有关协议或者规定的;(五)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对经办机构核定的工伤保险待遇有异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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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9-06-21


    判决书中会载明,对方来承担诉讼费用。

    对方在履行判决的时候,包括了诉讼费用。可以在对方履行判决的时候共同支付给你。

    如果对方不支付,你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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