奔驰的三叉星象征着征服陆、海、空的愿望。此标志是戴姆勒公司和奔驰公司合并后产生的。戴姆勒公司原商标是三个尖的星,而奔驰公司的商标是二重圆中存“奔驰”(BENZ)字样,两者合并后戴姆勒—奔驰公司的商标为单圆中的一颗三叉星。
戴姆勒于1909年为三星标志申请专利权,但本茨则属于一个圆形徽章。奔驰的标志来源于戴姆勒给他妻子的信,他认为他画在家里房子上的这颗星会为他带来好运,这颗三叉星还象征着奔驰汽车公司向海陆空三个方向发展。
1909年,戴姆勒先生为了纪念他的VELO型车大批量生产,将三叉星内的齿轮图案改为月桂枝,以示胜利,而标志内的“梅赛德斯”则取自埃米尔·耶利内克美丽女儿的名字。
“梅赛德斯”在西班牙语中有幸运的含义,可惜这位美女于四十岁死于不幸的婚姻,而以她命名的做法却不胫而走。到了1916年,星形的标志与奔驰的名字终于合二为一,而随着这两家历史最悠久的汽车生产商的合并,厂方再次为商标申请专利权,而此圆环中的星形标志演变成今天的图案,一直沿用至今。并成为世界十大著名的商标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