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永正贪污高达七亿,为什么仅判处死缓,而不是死刑?

如题所述

赵永正贪污高达7亿,为什么仅判死缓,而不是死刑

千里之提,溃于蚁穴。在我们社会繁荣发展过程中,坚决打击社会蛀虫;而原陕西省委书记赵永正贪污高达7亿,为何仅判死缓,而不是死刑呢?

1、部分财产系犯罪未遂

赵永正是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原副主任委员、中共陕西省委原书记,而让我们难以相信的事实是,这个看似为民服务的高官,其实是一只大害虫。他一边信誓旦旦讲着大道理,一边却做着危害社会的贪污之事。

近日,赵永正受贿贪污案在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并宣判。判处赵永正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并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在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后依法减为无期徒刑,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和假释。这意味着什么,赵永正如此大数额的贪污案,最后仅判死缓,而不是死刑。

赵永正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有关单位和个人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他人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7.17亿余元。 但是这7.17亿余元中,有2.9亿是赵永正没有拿到手的,这是犯罪未遂,但是也还是贪污4亿余元,就这样改判死缓,未免太过仁慈。

2、赵永正认罪悔罪态度诚恳

都说人生没有后悔药,但是在人道主义面前,后悔药还是存在的。赵正永犯了受贿罪,受贿数额高达7亿余元,对社会造成恶劣影响,也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重大损失,应当判处死刑。但是,赵永正悔错态度诚恳,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而且赃款也全部均已查封冻结。按照法定酌定从轻处罚情节,判处赵永正死刑,缓期两年执行,这意味着赵永正不用判处死刑,只需终身监禁。我们想想,受贿贪污7 亿余元还可以判死缓,7亿余元是什么概念,那是我们一般人想都不敢想的事,这种行为可以说是没有良心,败坏社会风气。

3、全部供述犯罪事实。

如果一个人真有悔过之心,就应该在事情比较小的时候及时收手,而不是事情暴露后悔过,事情暴露后的悔过是争取最后的活命机会,是迫于现实,根本不值得同情;只是本着人道主义精神而做出的宽恕。赵永正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和情节后,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改为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和假释,这意味着年过半百的赵永正逃过了死刑,本该为自己行为买单的他,只是终身监禁。

总之,贪污受贿严重影响社会风气和人民利益,是国家坚决打击的行为;同时,也希望赵永正这类贪污受贿之人不再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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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0-09-02

按照一般法理,贪污罪应当是以其造成的影响和危害程度定罪。贪污罪与故意杀人罪不同,故意杀人罪所造成的后果不可挽回,所以刑罚首先考虑的是死刑(包括死缓),其次是无期徒刑,依次递减。贪污罪如果当事人最大限度地挽回(或减轻)了对国家人民造成的损失,是可以减刑的,而且贪污刑罚首先考虑的是有期徒刑。

据天津一中院消息,5月11日,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原副主任委员、陕西省委原书记赵正永受贿一案。

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指控:赵正永利用担任中共陕西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副省长、中共陕西省委副书记、代省长、省长、中共陕西省委书记等职务上的便利,单独或者伙同其妻等人非法收受上述单位和个人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7.17亿余元。其中2.91亿余元尚未实际取得,属于犯罪未遂。

满头白发的赵正永进行了最后陈述并当庭表示认罪悔罪。



据悉,赵正永这一敛财金额刷新了十八大以来省部级官员受贿纪录。在赵正永之前,内蒙古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邢云受贿4.49亿元,是十八大后敛财最多的老虎。

2019年12月,邢云因受贿罪被判死缓,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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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20-08-01
贪污罪应当是以其造成的影响和危害程度定罪
赵正永贪污事件简介

2020年5月11日,天津一中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赵正永受贿一案。大家可能对赵正永还不太熟悉,这里先简单介绍一下。

赵正永,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原副主任委员、陕西省委原书记,曾担任中共陕西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副省长、中共陕西省委副书记、代省长、省长、中共陕西省委书记。他在职期间运用职务上的便利,单独或者伙同其妻等人非法收受上述单位和个人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7.17亿余元。但其中2.91亿余元尚未实际取得,属于犯罪未遂。

被告席上的赵正永⬇

贪污罪的量刑方式

贪污罪应当是以其造成的影响和危害程度定罪。贪污罪与故意杀人罪不同,故意杀人罪所造成的后果不可挽回,所以刑罚首先考虑的是死刑(包括死缓),其次是无期徒刑,依次递减。贪污罪如果当事人最大限度的挽回(或减轻)了对国家人民造成的损失,是可以减刑的,而且贪污刑罚首先考虑得是有期徒刑。

总的来说,我国刑法规定的量刑要结合其认罪态度、退赃情况、平时表现、严重程度等等,以及可以减轻的情节综合进行量刑的。

最终判决结果

2020年7月31日,天津一中院公开宣判了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原副主任委员、中共陕西省委原书记赵正永受贿案,对赵正永以受贿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赵正永当庭表示服从法院判决,不上诉。

中纪委官网此前通告,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已扣押、查封并移送司法机关涉赵正永案财物折合共计约6.31亿元。同时,还查封、冻结了与赵正永有关的房产和公司股权,合计约1亿元。据介绍,赵正永案扣押的涉案资金和物品,均已收缴到位;查封的涉案房产和冻结的公司股权,将按照司法机关判决进行处置。此外,赵正永违纪违法财物已由纪检监察机关全部追缴到位。

第3个回答  2020-08-01
因为赵永正贪污高达七亿,其中的2.91亿余元并没有实际贪污,同时赵永正认错态度比较好,所以对赵永正仅判处死缓,而不是死刑。
第4个回答  2020-08-01
是因为赵永正贪污的财产中有2.9亿是未实际取得,属于犯罪未遂,所以就判处死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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