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的不是平反与否,而是如何看待历史

如题所述

  秦桧遗嘱的出现,应该说对于研究宋史是件大事。对于了解当时事实真相、历史状况其意义和价值不言而喻。有人提出依据其遗嘱当为其千古骂名平反,大有为秦桧鸣不平之意。而在我看来,秦桧是否被冤枉,是否应当平反,不是我等三言两语所能说清的事情。并且我认为就事实而言,是否平反不是最主要的,而如何看待历史问题或者如何评价历史事件,这才是首要明白的和必须的。
  这里,涉及到的是一个历史问题的评价标准问题。
无论是评价历史事件或历史人物都应当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就是指,评价历史人物时,应该坚持历史主义的方法,就是说应该把历史人物放到当时当地的环境中去考察,要历史地看问题,不能脱离当时的历史条件,或用现代的标准去评价。对于评价秦桧也是一样,不能用现代的眼光去做结论,而应该穿透层层的历史的迷雾,把其人其事放在当时的历史情境下去考证研究,自然会得出具体的结论。
  或许也有人会说,既然老韩这么说,评价历史事件历史人物要把他们放到当时当地的历史环境中去考察,那么是以当时当地大多数人的认识水平为标准还是以我们后人的认识水平为准呢?因为某些历史事件的长远影响或后果往往只能在那些事件发生以后的相当长时期或后代才能不断表现出来,作为后来者,因为有了时间间隔,就有了一个广阔的视野,就能更清楚地认识、理解当时所发生的一切,时间的间隔能使人们冷静地判断事物,做出比古代更为公正的评价。比如秦始皇征讨六国,统一天下,其间连年征战,涂炭生灵,给人民的生命财产和生活所造成的损害肯定是巨大的。对这场战争,如果以当时当地大多数人的认识水平和意见作为标准,肯定是会得到诅咒的,对它的肯定,只能是后来者的认识,或者是后来享受到统一好处后才产生的认识。
  老韩以为,应当以是否从正面推动社会进步作为认识和评价人物和事件的标准。所谓社会进步,就包括社会发展的一切方面,不仅包括物质上的,而且包括精神上、制度上等方面的进步。凡是符合这个标准的各个方面,即使一面、一段、一点,也要作些肯定。以此对人物的评价就不能纯效果论,还联系人的主观动机。比如隋炀帝为了享乐,想坐船游江南,于是不惜劳民伤财,开掘大运河,但带来的客观效果却是沟通了南北交通,灌溉良田,促进了生产力的发展。因此对人物的评价是比较复杂的。
  老韩看来,历史名人也罢,默默无闻也罢,一个人的一生一定是多方面的,有些方面可能要否定,但有些方面却可能要肯定,这是很常见的事情。如近代史上的李鸿章,既是镇压太平天国运动的刽子手,又是洋务运动的先锋和中坚;既是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和科技知识的积极引进者,又是在洋务企业中维系旧的封建生产关系和管理体制和主要后台人物;他同情戊戌维新运动,视梁启超为中国栋梁之才,出钱资助“强学会”,但出于私心和政见,又百般阻挠戊戌变法,帮助慈禧干了不少坏事。
  通过占有丰富的材料,对不同的材料进行分析比较,才能“去粗取精,去伪存真,由此及彼,由表及里”,对正确的史实进行研究,才是有意义的。所以针对秦桧,也当一样,依据其一生,进行仔细研究,这是专家们的事,老韩就不多费口舌了。只要切忌贴标签、盖帽子,自然可以客观公正还其公道。
  至于有人说,从人权出发,认为谁也没有权力让人下跪,所以应该让秦桧站起来,不管其是否被平反。老韩对此严重不同意。如果阿桧没问题,自然该让他站起来,还应该站得趾高气昂。但如果研究下来,果然是一卖国贼,让他跪着又何妨,因为这不仅是一种评价方式,也是人们对此事件的一种强烈的情感表达。至于要将宋代的事件硬要纳入现代司法进行审判,那就是脱裤子放屁,没有必要,多此一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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