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大学推免生政策

如题所述

海南大学推免生政策如下:

一、申请条件

1、拥护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身心健康,品行良好,遵纪守法。

2、学习勤奋,成绩优秀,学术研究兴趣浓厚,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

3、获得所在学校的推荐免试资格。

4、本科毕业专业与申请研究生专业原则上应同属一个学科门类

5、本科就读期间曾参加科学研究、全国竞赛等活动,表现突出(有获奖证书或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者优先考虑。

二、推免生申请材料

1、学生证、身份证复印件(1份)。

2、加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的本科成绩单(原件1份)。

3、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或录用通知书)、科研成果、获奖证书等(复印件1份)。

4、学院要求的及其它能证明申请者能力的材料(复印件1份)。

申请材料由考生在复试前交至复试专业所在学院,相应材料的提交方式(纸质或电子版)由学院决定。

三、接收专业及人数

我校2022年接收推免生的专业全为“全日制”学习方式。接收推免生的专业(领域)、人数,请查阅《海南大学2022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专业目录》。

四、接收工作安排

(一)考生报考及通知复试

申请人必须通过教育部“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 http://yz.chsi.com.cn/tm)报考我校相关专业。

我校本着先报名先审核的原则,分批次审核申请信息,择优选拔,并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向符合条件的考生发复试通知。

“推免服务系统”报名功能开放时间为2021年9月28日。我校各专业“推免服务系统”关闭时间根据报名和复试安排情况而定。

申请我校的推免生请及时与相关报考学院取得联系。

(二)复试

各学院对申请材料初审后,通知初审通过的申请人参加复试的时间和具体流程。请考生复试时携带身份证和学生证,以便身份验证。

1、复试方式

疫情防控原因,外校考生复试采取远程线上复试方式。复试的具体方式及相应要求由各招生学院自主确定,并向考生公布。

2、复试内容

复试内容包括专业知识、综合素质及英语水平三个方面。其中专业知识主要考察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的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以及对本学科、专业发展动态的了解和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

综合素质是考察考生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本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或实际工作等方面的经历、个性心理、诚信状况、意志品质等。英语水平主要考察学生应用语言的能力。

3、已参加本年度我校组织的夏令营活动,且参加了考核相应环节并评定通过的优秀营员,相应成绩可作为本次的推免考核成绩使用。考生也可以参加本次推免考核,以最好成绩做作为最终成绩。

(三)待录取

凡通过复试,被我校接收的考生,我校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发布待录取通知,考生收到待录取通知后,须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推免服务系统”确认录取,否则视为放弃。请考生及时关注推免服务系统,以免错过确认时间。

五、信息公开及申诉渠道

推免生拟录取名单将在我校研究生处网页(https://ha.hainanu.edu.cn/gs/)公示。考生如对公示名单有异议,可以向招生学院提出申诉。

六、资助与奖励政策

1、以本科推免生身份录取为我校硕士研究生,入学报到后,给予奖金15000元。

2、我校有较为完备的奖助体系,在校期间根据条件可以享受其它各类奖助学金。具体奖助政策见海南大学研究生处网页,网址:https://ha.hainanu.edu.cn/gs/gzzd/glgd.htm。

七、其他事项
1、未参加复试的申请者不得录取。

2、根据教育部规定,已被学校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3、录取的推免生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取消其录取资格。

①在申请推免生过程中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的。

②违反校规校纪,受到学校纪律处分,或被追究法律责任的。

③入学前未取得学士学位证书或本科毕业证书的。

4、若上级部门在 2022 年招生年度出台新的招生政策,我校将做相应调整,并及时发布公告。

5、咨询电话和通讯地址

海南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电话:0898-66251735。

海南大学研究生处网址:(https://ha.hainanu.edu.cn/gs/)。

通讯地址:海南省海口市人民大道58号海南大学。邮编:570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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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2-11-12

海南大学推免生政策

为规范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工作,根据教育部《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教学[2006]14号)、《海南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实施办法(海大办[2014]31号)、《关于做好推荐2023年应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海大教[2022]76号)的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推荐条件

被推荐者需同时满足下列基本条件:

(一)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2023年应届毕业生(不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

(二)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况操、集体主义精神和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品行表现优良,无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

(三)除全校性文化素质教育选修课外,已修读课程无重修、重考、补考记录;学生在前三学年中没有未取得学分的必修课程;非英语类专业学生CET4达到42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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