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要看您得的病跟工作有没有关系了,是否构成工伤。
1、合法的治疗期间企业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2、如果你康复了
公司应安排你能胜任的岗位
如果要解雇你需要对你进行赔偿
【劳动部《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劳部发(1994)481号】第六条规定“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按其在本单位的
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
经济补偿金,同时还应发给不低于六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患重病和绝症的还应当增加医疗补助费,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五十,患绝症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百。”
3、如果单位不接受,找仲裁机构
4、
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给予3个月到24个月的
医疗期。实际工作年限10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5年以下的为3个月;5年以上的为6个月。实际工作年限在10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5年以下的
为6个月;5年以上10年以下的为9个月;10年以上15年以下的为12个月;15年以上20年以下为18个月;20年以上的为24个月。
5、如果单位不续签,需要进行经济补偿。满一年补一个月工资,根据劳动者合同期满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计算,以拿到手的工资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