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税务局怎么删除办税员

如题所述

法律分析:已绑定的办税员进行删除可通过变更税务登记或实名办税解绑模块办理,未绑定的办税员进行删除仅可通过变更税务登记模块办理。

实名解绑模块操作如下:法定代表人或财务负责人通过电子税务局“企业登录”入口登录,进入“用户管理-办税人员管理”,选择办税员解除绑定。也可由办税员本人通过电子税务局“企业登录”入口或“自然人登录”入口登录,进入“用户管理-解除绑定”,选择纳税人解除绑定。解除绑定办税员信息将同步变更至纳税人的税务登记信息。

变更税务登记模块操作如下:登录电子税务局后,可进入【我要办税】-【综合信息报告】-【身份信息报告】-【变更税务登记】模块,变更项目选择“办税人”,点击“办税人员信息”标签进行删除。

办税员是指纳税单位具体办理纳税事项的人员。办税员既可以设专职的,也可由会计员或出纳员兼任。办税员的基本职责是: 按照税法的规定,正确及时地办理本单位应纳税款的纳税手续,不得弄虚作假;正确处理国家与企业的利益关系,维护国家税收收入;向违反财经纪律和税收政策法令的行为作斗争。税务机关应经常帮助、辅导办税员搞好计税纳税工作,提高办税质量和办税水平。对于积极护税、协税、办税的办税员,可予以表彰和奖励。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二十八条 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征收税款,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开征、停征、多征、少征、提前征收、延缓征收或者摊派税款。农业税应纳税额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核定。

第二十九条 除税务机关、税务人员以及经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委托的单位和人员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进行税款征收活动。

第三十条 扣缴义务人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履行代扣、代收税款的义务。对法律、行政法规没有规定负有代扣、代收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税务机关不得要求其履行代扣、代收税款义务。扣缴义务人依法履行代扣、代收税款义务时,纳税人不得拒绝。纳税人拒绝的,扣缴义务人应当及时报告税务机关处理。税务机关按照规定付给扣缴义务人代扣、代收手续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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