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判决书一年前已经下发了,发现当初起诉时填错了被告人的身份证号怎么办?

如题所述

民事诉讼判决书一年前已经下发了,发现当初起诉时填错了被告人的身份证号码,如果同时提供了能够的身份证复印件,判决书是按照原告提供的身份证号码作出判决的,可以要求法院裁定予以补正,法院重新下达一份补正裁定书改过来就行了。
如果原告或者被告没有提供被告的身份证复印件,法院是按照原告起诉状上写的身份证号码判决的,就不能通过补正的方式纠正了,原告只能申请再审,才能改正被告的身份证号码。如果不改正,估计法院无法正常执行。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 裁定适用于下列范围:
(七)补正判决书中的笔误;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21-03-21
你好,如果只是被告的身份证信息错误,可以申请法院进行补正,法院会以制法补正裁定的方式进行修改。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