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街道集体户口如何申请

如题所述

【法律分析】
申请方式:办理街道准入手续,所需资料及办理方法如下(提交资料后一个星期左右电话通知领取准入手续):
1、《个人申请书面报告》(写明名字、身份证、户籍地、现居住地、申请入户原因)
2、申请人的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3、居委会开具的居住地证明(需要房东写证明,双方签字并携带交换册到居委会开具,有统一格式,我本人提交的是房东手写证明,居委盖章认可的手写格式,经与办理户籍人员沟通,终于认可,不用重新办理。)、房屋租赁备案证明(需备案一年以上,需要房东及申请人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和村委开具的房屋证明到街道办理租赁合同,房东和申请人都要在场拍照,三个工作日后缴费并领取证明,)
4、房管部门出具本人及直系亲属在本市无房产证明(携带申请人身份证在珠江新城的政务中心二楼夹层自助打印)
5、在职证明、劳动合同、就业登记证明或社保清单(申请人携带身份证到街道前台或社保局打印)
6、有工作单位人员提供单位无集体户口或不同意迁入证明
7、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8、现居住地开具的计生证明(申请人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写情况说明后到到所在地居委会开证明后去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开具,须用广州市统一计生证明格式,之前我的是手写格式,要求我必须重新办理)
9、承诺书
10、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需提供房屋交易发票或完税证明(或可证明房屋交易的文件,如买卖合同)
【法律依据】
法律依据《关于做好人才集体户口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 第一条 人才集体户口是指户籍随同本人人事档案存放在县级以上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集体户口上的流动人员户口。对工作单位无集体户口,且本人不具备独立立户或亲属投靠等落户条件的存档人员,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可提供过渡性质的集体户口管理服务。当工作单位设立集体户口,或本人具备独立立户、亲属投靠等落户条件后,流动人员应及时将户口从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集体户中迁出。目前已经实施或今后实施社区集体户(公共户)管理的地区,应当结合本地实际,按照经常居住地登记户口的基本原则,稳妥办理流动人员户口由人才集体户口迁入社区集体户(公共户)手续。
第二条 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开展人才集体户口管理服务的主要内容包括:按照辖区公安机关相关规定,协助其办理流动人员落户、户口迁移手续以及人口统计等工作;负责户口页保管、借用等日常管理。
第三条 取消收取人才集体户口管理服务费后,各级财政部门要将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开展人才集体户口管理所需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予以统筹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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