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数可不可以大于编制数?因为我们单位编制6个人,在职6人,其中中级一个,初级四个,高级工一个,那么岗位设置数最少要达到6个。但是后年有一个初级的要晋升中级,那该怎么办,是不是中级岗位要多设一个,这样,岗位总量达到7个,多于编制数,行不行,请哪位能告知,很急!!!!
有三位网友给出答案,深表感谢。但是我的疑问是如果不多设一个岗,那么以后的事业单位工资是以岗位定工资,如果我的那位同事拿到了中级职称,却永远只能拿初级岗位的工资,这样是不是不公平?而且根据规定,我们县属事业单位可以设中级岗位两个,这样的话岗位总量就大于编制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