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21-07-22
增值税方面发票已经没有了认证抵扣的期限,所以2020年八月开的发票是可以认证抵扣的,但是所得税方面,由于是上年发生的,不知道是费用还是存货,如果是原材料,也可以进原材料,如果是费用走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第2个回答 2021-07-21
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抵扣时间早已取消,不再受原来的180天、360天的限制。
第3个回答 2021-07-22
没有时间限制。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取消增值税扣税凭证确认期限等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5号]第一条:一、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2017年1月1日及以后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取消认证确认、稽核比对、申报抵扣的期限。纳税人在进行增值税纳税申报时,应当通过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对上述扣税凭证信息进行用途确认。
所以2021年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认证不再有期限限制。
第4个回答 2021-07-22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增值税抵扣凭证,开票日期是2017年7月1日后的,增值税发票的抵扣期限是长期,没有截止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