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的,2020年10月22日,一辆载有3人的白色轿车途经四川省阿坝州茂县飞虹乡时与一辆大型货车碰撞后坠江,车上3人失联。12月24日,记者从茂县相关权威部门获悉,针对这起事故,茂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已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该事故认定为:轿车驾驶员谢某因违法超车,承担此次事故全部责任;货车驾驶员张某无责任;轿车内同乘的文某、陈某无责任。
12月22日,谢某、陈某和文某亲属不服该事故责任认定,向阿坝州公安局交警支队提出书面复核申请,目前,阿坝州公安局交警支队已受理该起事故的复核申请。
扩展资料
事发地交警大队认定内容:
认定书显示,事故发生后,茂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于2020年10月22日21时在办案区对货车驾驶员张某进行了吸毒(尿液)检测,结果呈阴性。
据四川西华交通司法鉴定中心关于货车驾驶员张某的血液样品中乙醇浓度含量的鉴定意见显示,送检的张某的抗凝血液检材中乙醇含量小于1mg/100mL。根据《车辆驾驶人员血液、呼气酒精含量阈值与检验》(GB/T19522-2010)国家标准,张某不存在饮酒后或醉酒后驾车。同时,据该鉴定中心鉴定意见显示,未发现轿车及货车所检项目在事故前存在与本次事故有直接关联的安全隐患。
茂县相关部门负责人告诉南都记者,茂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一条之规定和《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第一项之规定认定:轿车驾驶员谢某承担此次事故全部责任;货车驾驶员张某无责任;轿车内同乘的文某、陈某无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