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到虚开增值税发票税务局需要提供情况说明要怎么写?

如题所述

一,(公司基本情况).............
二,(取得发票过程还原)如下:
本公司于XX年X月X日接到贵局通知存在收取异常增值税普通发票一张(发票编号XXXX,名称:XXXXXX;纳税识别号:XXXXXX,总金额:X元),作如下说明:
经我司内部自查该票为今年X月份收到员工因在当地宴请客户发生的业务招待费,根据本公司流程员工将报销单和发票交与财务部,由费用会计审核其业务真实性并在国家税务总局发票查验平台例行对增值税普通发票查验后方才入账,该笔报销业务符合财务部流程及内控制度,在X年X月X日入账计入—销售费用—业务招待费,凭证号为XXXXX。
我公司一直严格遵守增值税征管秩序,取得该发票确无骗取国家税款目的,并承诺遵照税法规定于今年年汇算清缴时将其列为不得税前扣除凭证做费用转出补缴企业所得税,以上情况属实!
落款,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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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0-12-10
你好,很高兴回答您的提问。您需要提供相应合同,发票的入库单,付款凭单,发票认证信息及申报抵扣信息等。情况说明就是写清楚您何时签订采购合同,何时采购,何时入库,何时付款,物流情况等。你需要做进项转出处理,做销售成本的更正调整,更正申报增值税。谢谢
第2个回答  2021-11-30
收到“虚开发票”要怎么办?
取得了“虚开的发票”,购方企业不知对方虚开,这笔业务还能税前扣除吗?税务局会不会处罚呀? 遇到这个问题三个字“不要慌”,这时候企业应积极配合税务检查并提供相关材料,证明业务真实性。我们提供三种方法,供大家选择。
1、及时补开、换开发票
企业取得不合规发票、不合规其他外部凭证的,若支出真实且已实际发生,应当要求对方补开、换开发票、其他外部凭证。补开、换开后的发票、其他外部凭证符合规定的,可以作为税前扣除凭证。
注意,如果发票对应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期已经结束,企业应当自被税务机关告知之日起60日内补开、换开符合规定的发票、其他外部凭证。
2、因客观原因确实无法补开、换开发票时,提供相关资料证实支出真实性
企业在补开、换开发票、其他外部凭证过程中,因对方注销、撤销、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被税务机关认定为非正常户等特殊原因无法补开、换开发票、其他外部凭证的,可凭以下资料证实支出真实性后,其支出允许税前扣除:
01. 无法补开、换开发票、其他外部凭证原因的证明资料(包括工商注销、机构撤销、列入非正常经营户、破产公告等证明资料;
02. 相关业务活动的合同或者协议;
03. 采用非现金方式支付的付款凭证;
04. 货物运输的证明资料;
05. 货物入库、出库内部凭证;
06. 企业会计核算记录以及其他资料。
*第一项至第三项为必备资料
3、企业在规定的期限未能补开、换开符合规定的发票、其他外部凭证,并且未能提供相关资料证实其支出真实性的,相应支出不得在发生年度税前扣除
企业应在税务机关规定的期限内调增发生年度的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并做企业所得税更正申报。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3个回答  2022-09-18

嫌麻烦,你直接去支付宝或者微信小程序搜索“票大侠”,进到小程序之后,直接扫一扫就可以知道查询发票真伪,更多内容可以统一去知道一下有很多相关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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