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十四年(1925年),“女师大风潮”进一步升级,鲁迅因支持进步学生正义斗争被教育总长章士钊免除佥事职务,同年,鲁迅向平政院状告章士钊。
民国十五年(1926年),3月,“三一八惨案”发生。4月,鲁迅作《死地》《记念刘和珍君》等抨击段祺瑞政府屠杀学生的罪行,遭追捕,避难于山本医院。避难期间笔耕不辍。8月,《彷徨》出版,赴厦门大学任国文系教授。12月辞职。
民国十六年(1927年),1月赴中山大学任教。3月,与中共两广区委书记陈延年会见。4月1日,赴黄埔军校发表演讲《革命时代的文学》,12日,“四一二反革命政变”发生,29日,营救进步学生无果愤然辞职。
8月,发表《魏晋风度及文章与药及酒之关系》。9月,致信台静农,拒绝作为诺贝尔文学奖候选人,离开广州赴上海,并与许广平在上海开始同居生活。12月,与梁实秋等人就“第三种人”、“自由人”发生论争,双方争论持久,影响巨大。
民国十七年(1928年),春,参加中国革命互济会。本年,与创造社、太阳社大部分成员就“革命文学”问题展开论争。是年开始大量搜集马克思主义著作,并为之翻译。同时开始提倡革命美术,倡导现代木刻运动。
民国十八年(1929年),9月27日,许广平生子,鲁迅为其取名“周海婴”。年底,与冯雪峰多次磋商组建“中国左翼作家联盟。”
扩展资料
在1936年10月20日天津《大公报》上公布的鲁迅先生的遗嘱。
先生有七条遗嘱:
一、不得因为丧事收受任何人的一文钱,但老朋友的不在此列;
二、赶快收殓,埋掉拉倒;
三、不要做任何关于纪念的事情;
四、忘记我,管自己的生活,倘不,那就真是糊涂虫;
五、子孙长大,倘无才能,可寻点小事情过活,万不可去做空头文学家或美术家;
六、别人应许你的事情,不可当真;
七、损着别人的牙眼,却反对报复、主张宽容的人,万勿和他接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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