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条件:
助理公共营养师(国家职业资格三级)
高中或中专学历,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
大专以上学历,非医学、营养学专业毕业,连续从事工作2年以上。
大专以上学历,医学、营养学专业毕业,连续从事工作1年以上。
中专以上学历,医护、营养学专业毕业,连续工作2年以上。
公共营养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
中专以上学历,医护、营养学专业毕业,连续工作 6 年以上。
大专科以上学历,医学、营养学专业毕业,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
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医学、营养学专业毕业,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大专以上学历,非医学、营养学专业毕业,连续工作6年以上。
大学本科以上学历,非医学、营养学专业毕业,连续从事工作4年以上。
高级公共营养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
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医学、营养学专业毕业,连续从事工作6年以上。
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医学、营养学专业毕业,连续从事工作4年以上。
大学本科以上学历,非医学、营养学专业毕业,连续从事工作8年以上。
定义:
从广义上来讲,是指从事与营养相关的专业人士,其不仅具有丰富的营养专业知识,更是从事与营养相关的工作有一段经历并积累有一定的经验,在本行业内有较丰富的资历。
分类:
营养师还因其与不同的对象结合分成为临床营养师,公众营养师、食品营养师、运动营养师、餐饮营养师、药膳营养师等。
考评办法:
按规定的时间完成规定学习学时;
领取准考证。
在指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理论考试和技能考试。
理论考试、技能考试均达60分以上者,由商业饮食服务业发展中心及全国商务人员职业技能考评委员会颁发营养师证书。
有一科达不到60分者,视为不及格,下次重新申报补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