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出所刑事案立案后抓到人后没有法律强制规定公安机关必须通知受害人。
派出所是否会通知受害人分为以下几种情况:
1、对于伤害、杀人等侵害到公安人身权利的案件,公安机关会通知到被害人;
2、对于盗窃等单纯侵犯财产的案件,公安机关可能就未必会第一时间通知了;
3、案件进行检察机关后,检察机关是要告知被害人相应的权利,并询问被害人意见的。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利也有义务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举报。被害人对侵犯其人身、财产权利的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控告。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对于报案、控告、举报,都应当接受。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的,应当移送主管机关处理,并且通知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而又必须采取紧急措施的,应当先采取紧急措施,然后移送主管机关。
报案、控告、举报可以用书面或者口头提出。接受口头报案、控告、举报的工作人员,应当写成笔录,经宣读无误后,由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签名或者盖章,应当向控告人、举报人说明诬告应负的法律责任,但是只要不是捏造事实,伪造证据,即使控告、举报的事实有出入,甚至是错告的,也要和诬告严格加以区别。 公安机关应当保障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及其近亲属的安全。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如果不愿公开姓名和报案、控告、举报的行为,应当保守秘密。
如果不通知,我怎么知道什么时候找律师介入么?
追答法院会通知你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