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第一次开庭没结果那么要隔多久才二次开庭呢?

十三年前有一个人死了,三个人有嫌疑但他们都害怕都跑路了其中两个被抓了,一个去年释放了但他出来说他是屈打成招的他要上述,一个还在里面,还有一个去年才被抓到释放的那个说他和去年被抓的那个都没有打死人他们是被冤枉的他也可以帮去年被抓的那个作证,去年被抓进去那个去年年底开庭一次但找不到他有在现场的证据。而且还有其他人可以证明当天有人和他一起他有不在场的证据,被抓进去看守所一年多了警方 检察院都调查了很多遍了都没有任何证据他有杀人请问这样的案件他被拘留有个期限吗?为什么都没有通知二次开庭呢?


两次开庭时间没有法律规定,要看审理进程需要,法律对整个审理过程规定了明确的时限。以下是民事案件的一审期限。
法律规定: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一条 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第一百四十九条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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