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我和A本来关系很好,之前签了一份投资额为8万元的合同(合同上注明:1.资金到账之日合同即开始生效;2.投资年限为3年,每年年底分红;),微信转了三万,现金给了5万(无收据)。合同没有注明投资回报率,意思是可能有回报,可能无回报。
2.此合同的前提是,A向B投资的一份30万元的合同。A说投资B的钱不够,要我也入一份。
3.我手上持有的A与B 的合同,是一份手写的复印件合同,有AB双方的指纹、签名和身份证号。合同上同样注明:资金到账之日合同即开始生效。
4.后来觉得情况不对,询问B,B说A没有投资钱给他。
5.所以:A与B的合同应该是伪造的,我转给A的钱她自己拿来使用了。于是我提出撤股,只要本金还回。A于是坦白她没投资,但目前没钱还,还一直往后推还钱期限
哎,太相信人了。。请问,这种情况在法律上有优势吗?
报警的话,如果她否认我拿了8万给他怎么办?因给了5万现金,没有数据
如果她否认我拿了8万给她怎么办?因为有5万现金,没有收据
追答一者有合同写明了投资8万元,你必须坚持;再者诈骗属于刑事犯罪,就3万元也可判刑,她不承认你就不接受调解。
报警的话,如果她否认我拿了8万给他怎么办?因给了现金,没有数据
追答人在做天在看 报警肯定管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