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公租房预审通过后面还有什么流程

如题所述

法律主观:

一、上海公租房申请流程是怎样的1、申请人登陆官网在线申请;2、然后携带规定资料前往预约的区住建局提出申请;3、工作人员受理资料,并对资料进行初审;4、初审符合申请条件的,由区受理窗口出具《备案回执》,扫描并上传申请人所提交书面申请材料,提交市主管部门终审;不符合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条件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5、市主管部门按季度会同市规土委、民政、各区住房保障部门批量核查有关条件;6、终审符合申请条件的,纳入轮候数据库;终审不合格的,由市主管部门驳回申请,出具《驳回申请通知书》;7、按季度更新并公布轮候册。二、上海申请公共租需要符合哪些条件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当符合以下条件:1、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2、收入、财产低于规定标准;3、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在本地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具体条件由直辖市和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向社会公布。三、公租房申请书怎么写公租房申请书应包括个人资料,家庭境况,申请原因等。以下可供参考:尊敬的领导:您好本人因刚参加工作尚无积蓄买不起房又租不到便宜、稳定的房无亲无友导致家境本不好的我只能借钱吃饭、租房生活条件很是拮据住房条件十分困难。面临着租住房屋存不上钱无力买房无法改善生活的诸多严峻问题。在查看《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后发现本人符合申请条件为本人十分困难的住房问题在此特别向政府申请公租住房一套希望政府主管部门、居委会能给予准许解决申请人的住房实际困难。全力投入工作为**贡献自己的力量。

法律客观:

《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
第九条
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经审核,对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人,应当予以公示,经公示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登记为公共租赁住房轮候对象,并向社会公开;
对不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人,应当书面通知并说明理由。申请人对审核结果有异议,可以向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申请复核。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进行复核,并在15个工作日内将复核结果书面告知申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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