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的三司衙门是哪三个衙门

如题所述

明朝的三司衙门是哪三个衙门

三司是哪三司?

三司是明代省级地方政府的三个权力部门,分别是布政司(全称承宣布政使司)、按察司(全称提刑按察使司)都司(全称都指挥使司)。明代初时沿用元制,设行省统辖郡县,洪武九年又改行省为布政司。

全国除南北两直隶外,分为13个布政司,就地域范围而言其实和原来的行省差不多。明代每一个布政司都设有三司,作为常设政府权力机关。

三司职责有何不同?

布政司:相当于现在的省政府,其长官为布政使,是一省行政长官,负责全省民政;按察司:是一省的最高司法与监察机构,主管-省的刑名、诉讼事务。同时也是中央监察机关都察院在地方的分支机构,对地方官员行使监察权。按察司长官称作按察使,别称臬台。

都司乃是一省最高军事机构,长官称作都指挥使,掌控全省军事。三司之间,互不统属,各司其政,其长官官职相同,均直接对中央负责。三司之间互相制约与牵制,谁也不能一方独大,有效地防止了地方割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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