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的答辩状怎样写?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2-10-15
诉讼中原告对被告的答辩状进行反驳的材料名称是什么怎么写?
是没有统一的材料名称规定的。

在民事诉讼中,原告对被告的答辩状内容进行反驳的,实际上就是原告对被告的答辩意见进行答辩,也就是双方间的辩论这个辩论是在法庭审理中的辩论阶段进行。所发表的辩论意见,可以在庭审中口头发表,由法庭在庭审笔录中予以记载,也可以事先整理成书面材料,在辩论阶段口头发表后,再将书面的辩论意见交给承办法官。

至于书面材料的名称,没有什么特殊的规定,可以由自己根据具体内容来确实,或可直接列为“辩论意见“、关于某某诉某某一案的意见”等都是可以的。

另外,材料的名称不是关健,关健是材料的内容是否能支持当事人的主张,而且在具体的诉讼中,还涉嫌到许多法律适用、证据使用技巧等方面的专业问题,如果当事人没有相关的法律知识和专业技能的,应该尽量委托律师代理参与诉讼,只有这样才能更好在保护或实现自己的权益。

原告答辩状怎么写
没有请律师么?如果没请我可以免费给你一份。
诉讼中原告怎么写答辩状
原告到法院起诉是起诉状,答辩状是被告写的。你接到被告的答辩状后,准备开庭,如果答辩状写的不是事实,开庭指出就可以。
原告针对被告的答辩状,怎么写反驳的诉状?
原告起诉,不能再写反讼状,被告可以反诉,被告要写答辨状和反诉状,对于对入被告答辨状有不实之处,原告只要提供相应证据给法院
原告需要写答辩状吗?如果需要,格式怎么写?
原告不需要写答辩状,而是被告收到原告起诉状后写答辩状。
在法庭上原告如何陈述法官的提问答辩文书如何写
根据诉讼的请求情况进行答辩。

写清案情。
原告事实与理由写的不清楚 被告怎么写答辩状
原告事实与理由写的不清楚,但诉讼请求应该是明确的吧,你就应当针对起诉书上的诉讼请求予以驳斥,由于对方写的不清楚,你也可以以对方提出的请求没有法律依据、不合理等简要写一个,具体到法庭上去解决,那个就是要仔细了解双方争议的问题是什么了
原告受到行政答辩状,原告应该写什么文件答辩?
原告有起诉权,被告有答辩权。作为原告收到被告的行政答辩状,就不用再写什么材料了。等庭行政审判庭开庭吧。如果说原告一定写一份什么材料,建议还是研究一下,被告答辩状中答辩的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具有合同性,合理性,以便在开庭审理中在法庭进行辩论。
诉讼中被告答辩书怎么写
你好。

给你一个例子吧,修改下就可以用了

民 事 答 辩 状

答 辩 人:孙学民,男,1953年1月12日生,汉族,农民,住莱州市平里店镇前小朱村。

代 理 人:董振鹤,山东一天律师事务所,律师。

因与莱州市平里店镇前小朱村村委土地承包合同纠纷案,提出答辩如下:

原告之诉求没有合同依据,且违背国家法律和国务院、农业部及省 *** 等部门关于稳定和完善土地承包关系的具体规定,应予驳回。

双方合同第七部分第六条规定:“......合同期满时,原承包关系不变,续订合同。” *** 中央《关于农业和农村工作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第三部分明确载明“......要坚定不移地贯彻土地承包期再延长三十年的政策......”农业部(国务院批转)《关于稳定和完善土地承包关系的意见》第二条规定:功......发包方与农户签订的合同,到期一批续订一批,把土地承包期再延长30年。”山东省《关于稳定和完善农村集体土地经营制度的若干规定》第三条规定:“以家庭联产承包为主的生产责任制,必须长期稳定。原承包合同期满后,再延长30年,从事开发性农业生产项目的承包期可以更长。”烟台市人民 *** 文件也有稳定土地承包关系,延长承包期的明确规定。

综上所述,答辩人不但无义务返还原告承包土地,而且有权要求原告延长合同期限30年,这是答辩人享有的合同权利和法定权利。据此,答辩人对原告提出反诉:请人民法院判令原告履行与答辩人续订合同的法定和约定义务;赔偿答辩人因其申请先予执行所造的经济损失10000元,请人民法院一并审理。

此致

莱州市人民法院

答辩人:孙学民

2000年7月3日
答辩状怎么写
你好。

给你一个例子吧,修改下就可以用了

民 事 答 辩 状

答 辩 人:孙学民,男,1953年1月12日生,汉族,农民,住莱州市平里店镇前小朱村。

代 理 人:董振鹤,山东一天律师事务所,律师。

因与莱州市平里店镇前小朱村村委土地承包合同纠纷案,提出答辩如下:

原告之诉求没有合同依据,且违背国家法律和国务院、农业部及省 *** 等部门关于稳定和完善土地承包关系的具体规定,应予驳回。

双方合同第七部分第六条规定:“......合同期满时,原承包关系不变,续订合同。” *** 中央《关于农业和农村工作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第三部分明确载明“......要坚定不移地贯彻土地承包期再延长三十年的政策......”农业部(国务院批转)《关于稳定和完善土地承包关系的意见》第二条规定:“......发包方与农户签订的合同,到期一批续订一批,把土地承包期再延长30年。”山东省《关于稳定和完善农村集体土地经营制度的若干规定》第三条规定:“以家庭联产承包为主的生产责任制,必须长期稳定。原承包合同期满后,再延长30年,从事开发性农业生产项目的承包期可以更长。”烟台市人民 *** 文件也有稳定土地承包关系,延长承包期的明确规定。

综上所述,答辩人不但无义务返还原告承包土地,而且有权要求原告延长合同期限30年,这是答辩人享有的合同权利和法定权利。据此,答辩人对原告提出反诉:请人民法院判令原告履行与答辩人续订合同的法定和约定义务;赔偿答辩人因其申请先予执行所造的经济损失10000元,请人民法院一并审理。

此致

莱州市人民法院

答辩人:孙学民

2000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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