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在学区内购房居住四年了,结果到了孩子该上学的时候,学校找一些莫须有的理由不收孩子,这合法吗

如题所述

小学还是初中高中。如果是小学,理论上不合法,但是司法实践和法律条文是两回事。而且这种事情,法律规定地方有自主裁量权。
学校本身也有自主招生的权利,只是在义务教育范围内权利大小而已。

义务教育法第十二条: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入学。……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近入学。
这是小学划片入学的法律依据, 但是后面还有: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我从小学开始,就不是按照学区入学,靠关系和钱,读的好学校——前面说了,法律规定和实践,是两回事。追答

第十二条
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入学。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近入学。 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在非户籍所在地工作或者居住的适龄儿童、少年,在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工作或者居住地接受义务教育的,当地人民政府应当为其提供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条件。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军人子女接受义务教育予以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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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9-05-31
到当地的户籍机关办理迁户口,必须这样办,然后由户籍机关开证明就可以入学了!如果正视手续下来了,就是户口已经变更了,那就不需要证明了,不过有的学校要求必须是在当地区居住多久才能生效,各市不一样,各个学校也不一样的!
第2个回答  2019-05-31
正常是应该收的,需要的材料不都齐全吗?齐全的话就可以,为难你找教委,没有理由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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