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业军人的哪些财产不参与财产分割?病退军人离婚财产如何分割?

如题所述

网友咨询一:转业军人的哪些财产不参与离婚财产分割?

我想和我老婆离婚,我现在是转业军人,想咨询一下,如果离婚,我的那些财产可以不被分割?

北京盈科(成都)律师事务所敬长君律师解答: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三条 军人的伤亡保险金、伤残补助金、医药生活补助费属于个人财产。第十四条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涉及分割发放到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的,以夫妻婚姻关系存续年限乘以年平均值,所得数额为夫妻共同财产。前款所称年平均值,是指将发放到军人名下的上述费用总额按具体年限均分得出的数额。其具体年限为人均寿命七十岁与军人入伍时实际年龄的差额,希望我的答复对你有所帮助。

网友咨询二:病退军人离婚财产分割?

结婚九年了,今年办理了病退,没有一次性补助,跟退休一样每月领工资,我们现在要怎么离婚?离婚财产怎么分?

敬长君律师解答:

1、离婚可协议或诉讼离婚。协议离婚在户口所在地做离婚登记,诉讼离婚可在对方户籍所在地法院,对方户籍所在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可在对方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

2、协议离婚由双方就离婚、孩子抚养、财产与债务处理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后,到夫或妻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登记离婚。

敬长君律师从2002年 4月从事法律工作,担任多家学习、企业、公司法律顾问。对婚姻家庭 、交通事故、工伤索赔、医疗纠纷、人身损害、经济合同、借贷纠纷等民商事案件和各类刑事案件业务相当熟悉。

3、无法协议离婚的,应向法院起诉离婚。法院判决离婚的标准是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如达到这一标准的,应会判离。如存在婚姻法第32条规定情形的,属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搜集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 向法院起诉离婚吧 婚前财产归个人所有,不参与分割,婚后财产归双方共有,均分,但有过错一方应当不分或者少分财产, 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离婚损害赔偿,是指夫妻一方有过错致使婚姻家庭关系破裂 ,离婚时对无过错的一方所受的损失,有过错的一方应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修正后的婚姻法增设了离婚时的损害赔偿制度,因一方的法定过错导致离婚的,无过错的,另一方依法享有赔偿请求权,婚姻法第46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第一,重婚的,第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第三,实施家庭暴力的,第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①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数目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20%-30%。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收入的50%。

② 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目可依当年的收入或同行业的年平均收入,参照①确定。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的数额的合理要求。

网友咨询三:如果和军人离婚,两人贷款买的房还在还贷中,孩子在哺乳期,请问财产怎么分割?

敬长君律师解答:

不论一方是否军人,孩子在哺乳期,男方依法一般不得提起离婚诉讼,如果女方提起诉讼或双方通过协议离婚是法律允许的。离婚财产分割原则上均分,但是一定要体现法定的照顾女方原则,也就是说,女方可以分得共同财产的一半以上。关于子女抚养问题,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一看子女的实际需要。二看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三结合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然后,对支付义务人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月收入的20%至30%按月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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