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劳务用工协议与劳动合同的区别
劳务用工协议不算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受劳动法规保护,而劳务合同主要受合同法保护。劳务协议代表的是普通的雇佣与被雇佣关系,它和劳动合同之间的区别在于,前者是合同关系,后者则代表劳动关系,其中有一个明显的特征是存在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
二、劳动合同与三方协议的区别
劳动合同和三方协议在多个方面存在不同:
1. 签订时间:三方协议是在学生在校期间签订的,而劳动合同则是在毕业生离校后,到单位正式报到时签订的。
2. 主体:三方协议的当事人是学校、毕业生和用人单位;劳动合同的主体仅为劳动者和用人单位。
3. 内容:三方协议主要内容是毕业生如实介绍自身情况,并表示愿意到用人单位就业,用人单位表示愿意接收毕业生,学校同意推荐毕业生并列入就业方案;而劳动合同则是规定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的权利与义务,是确立劳动关系的法律凭证。
4. 目的:三方协议是毕业生和用人单位关于未来就业意向的初步约定,也是编制毕业生就业方案和未来双方订立劳动合同的依据;劳动合同则是为了确保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得到应有的法律保障。
5. 适用的法律:三方协议的制定和争议解决主要依据《国家关于高校毕业生就业的规定》和《民法》;而劳动合同的订立及争议解决主要遵循《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
三、劳动者是否可以不订立劳动合同
劳动者必须订立劳动合同。如果劳动者拒绝订立,可能会导致劳动合同被解除。如果劳动者在上班一个月内被解除合同,将无法获得双倍工资和经济补偿;如果是在一个月后但不满一年期间被解除合同,劳动者则有权获得双倍工资和经济补偿。因此,法律建议劳动者应及时订立劳动合同,以免承担不利的法律后果。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九条明确规定,劳务派遣单位派遣劳动者应当与接受以劳务派遣形式用工的单位(即用工单位)订立劳务派遣协议。该协议应明确派遣岗位和人员数量、派遣期限、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的数额与支付方式,以及违反协议的责任。用工单位应根据工作岗位的实际需要与劳务派遣单位确定派遣期限,不得将连续用工期限分割订立数个短期劳务派遣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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