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经济特区的历史沿革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16-05-17

汕头于1860年正式开埠,是中国沿海最早对外开放的港口城市之一,人称“百载商埠”,经济外向,曾有美、英、法、德、日、俄、荷、比等8个国家在汕头设领事馆。1981年经国务院批准,在市区龙湖片区试办经济特区。1983 年12月22日实行市管县体制,撤销汕头地区,原地区所属8县1市并入汕头市。1984 年11月经国务院批准,汕头经济特区的区域面积扩大为52.6平方公里,分龙湖和广澳两片区。1991年4月国务院批准汕头经济特区的区域扩大到整个汕头市区,面积234平方公里,并确定于是年11月正式实施;同年11月,潮汕行政区域调整,潮州、揭阳分设地级市 。
2003年,经国务院批准,汕头行政区划作出重大调整,潮阳、澄海撤市建区,原市区5个区调整合并为3个区,其中河浦、达濠两个区合并为濠江区;升平、金园两区合并为金平区;龙湖区保留,将原属澄海市的外砂镇、新溪镇划归龙湖区;澄海市撤市设区;潮阳市撤市分设潮阳、潮南两个区。调整后,市区面积从原来的310平方公里扩大到1956平方公里,市区人口从原来的120万增加到487.5万。经国务院批复,2011年5月1日汕头经济特区范围扩大到汕头全市 ,即2003年来汕头行政区划范围,含龙湖区、金平区、濠江区、潮阳区、潮南区、澄海区、南澳县“六区一县”。2014年9月,国务院正式批复同意在汕头经济特区设立华侨经济文化合作试验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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