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安航空公司的长安航空大事记

如题所述

1990年9月,刘春茂副省长向省交通厅萨音厅长传达了省政府关于购买3架运7型客机,组建地方航空公司的决定。
1990年12月12日,省交通厅向省政府做《关于组建陕西地方航空公司的请示》,提出购买3架运7型飞机,计划经营11条航线,框算投资4850万元的设想,并对筹建工作的时间和主要内容提出了安排意见。  1990年12月22日,省交通厅党组以(90)71号文件决定由冯景光负责陕西省地方航空公司的筹建工作。  1991年2月7日,省交通厅向省政府做《关于组建地方航空公司有关问题的报告》,对公司体制、购机资金、飞行基地、前期亏损和筹建工作等问题提出具体意见。
1991年2月26日,省政府以陕西函(91)24号文批复,同意成立陕西省地方航空公司筹建处,归交通厅领导,编制15人,经费(含购机资金)主要从养路费返还的能源交通资金中支付。
1991年4月2日,萨音厅长等与民航西北管理局洽谈组建陕西地方航空公司问题,徐日孝、张朝光副局长表示:(1)厦门空难发生后,国家原则上不批准成立新的航空公司;(2)运7飞机经营上困难多,要亏损,以不办为好;(3)如需使用咸阳机场,原则上同意,但需另建停机坪。
1991年4月12日,冯景光到中国民航总局,向企业管理司方时连副司长汇报陕西组建地方航空公司问题,方表示:经营运7飞机有亏损,需考虑经济补偿问题,同时指出当前批准成立航空公司有困难。
1991年4月13日,刘春茂副省长在北京航空航天部与李大立就陕西地方航空公司与大鹏航空公司(筹)合作的可行性初步交换了意见。
1991年5月29日,陕航筹建处与西飞代表就购买2架运7选装型飞机草签了购机“备忘录”。
1991年6月12日,萨音与严慧发分别代表省政府、航空航天部签订了联合兴办航空公司协议书。
1991年8月31日,航空航天部和陕西省政府以航计联(1991)1640号文通知批准省部联合兴办航空公司的协议,同意成立筹备领导小组,由李大立、萨音任正副组长。筹备领导小组的主要任务是:起草公司章程、确定合资方案,筹建公司董事会,推荐总经理和组建公司的办事机构。
1992年1月18日,省政府主要领导白清才、徐山林、刘春茂批准陕西地方航空公司正式定名为“长安航空公司”。
1992年2月2日,航空航天部和陕西省政府以航计联(1992)192号文函就大鹏公司更名为“长安航空公司”及扩大经营范围问题向中国民航总局提出申请。  1992年3月2日,省政府以陕政函(1992)28号文批复省交通厅,同意成立“长安航空公司”,由省部共同领导,行政上挂靠交通厅,业务上受民航局行业管理,企业按正厅级对待,编制400人。
1992年4月11日,长安航空公司正式挂牌对外营业。原大鹏航空公司即告撤销。陕航筹建处与大鹏公司(筹)在玉祥门租借新址联合办公。  1992年4月20日,刘春茂副省长主持省长办公会议,听取长安航空公司筹建情况的汇报,并同意长安公司按股份责任公司的模式组建,成立董事会,由陕西省政府推荐董事长,航空航天部推荐副董事长。同意以“飞驼”作为公司航徽。
1992年5月28日,中国民航局以民航局函(1992)575号文函复同意大鹏航空公司更名为“长安航空公司”和扩大经营范围以及在咸阳机场自建停机坪的报告。
1992年6月29日,陕西省政府以陕政任字(1992)44号文任命李大立为长安航空公司总经理,贾本福、折益宁为副总经理。
1992年7月23~24日,长安航空公司在西安召开第一次董事会。董事会由10名董事组成:萨音、严慧发、李大立、许瑞林、冯景光、杨永华、乌小健、王士忠、严光明、王泰平。会议选举萨音为董事长,严慧发为副董事长,冯景光负责董事会日常工作。刘春茂副省长参加会议并讲了话。
1992年10月9日,长安航空公司正式任命公司各职能部门的领导干部。
1992年10月28~31日,中国民航局派出以冯照明副司长为组长的检查组,对长安航空公司的筹备工作进行了检查,予以了较好的评价。
1992年11月7日,在阎良西安飞机工业公司举行了接收长安航空公司订购的第一架运7型客机(B—3708)的交接仪式,省政府特邀顾问张斌参加并讲了话。
1992年12月21日,民航总局以民航函(92)1493号文批复,给长安航空公司颁发为期半年的经营许可证。
1993年1月4日,长安航空公司西安—榆林航线试航。
1993年1月5日,长安航空公司西安—榆林航线正式营运。
1993年1月6日,长航公司西安—银川、西安—汉中航线正试营运。 1993年2月13日,萨音等向刘春茂副省长汇报贯彻国务院(1993)3号文件关于航空制造业不得经营或参股经营航空运输业问题。刘指示:省部合作办航空公司问题,应按国务院文件要求处理。
1993年2月16日,冯景光、马永庆在北京与严慧发、王士忠谈贯彻国务院3号文件问题。严慧发代表航空航天部表示退出参股合作,并商定由陕西省起草文件,双方签署。
1993年2月26日,为了贯彻国务院(1993)3号文件精神,陕西省、航空航天部正式批准1992年成立的由陕西省交通厅、航空航天部民用飞机开发公司、陕西飞机制造公司、西安飞机工业公司共同筹组的股份公司撤销,改由陕西省政府独立经营。
1993年12月,长安航空公司的运7型飞机达到3架,开辟航线6条,运送旅客15501人,完成运输总周转量63.2万吨千米,运输飞行755小时、平均客座率61.8%。
1994年12月31 日,长安航空公司营运航线7条,航线里程不重复计算3921千米,完成运输飞行1369小时,飞行2702班次,迎送旅客17422人,比1993年增长12.4%,完成运输总周转量101.32万吨千米,比1993年增长58.8%。 2000年8月30日,在陕、琼两省政府、民航总局的关心支持下,长安航空被海航集团重组收购,成为由海航集团控股的一家具有现代企业特征的航空公司,公司资本总额11亿人民币。
2001年7月6日,长安航与海南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山西航空公司联合组建山西航空有限责任公司,此举标志着长安航迈出了资本扩张的第一步。2002年5月重组西安民族国际旅行社,开始涉足旅游产业开发,提高了企业竞争力和持续快速发展的能力。
2002年6月24日,民航总局正式同意长安航扩大经营范围,长安航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由原来“陕西省内及邻近省际间的航空客货运输业务”变更为“由陕西省始发至国内部分城市的航空客、货运输业务”。公司经营范围扩大,为长安航争取更多的航权航线资源和市场份额奠定了基础,扩展了长安航支线运营的空间,为西部大开发中的陕西航空运输业注入了强大的活力。
2002年7月1日,长安航空公司湿租海南航空股份有限公司波音737-400飞机首次在西安投入运营。此举不仅结束了陕西省没有波音飞机的历史,更是揭开了长安航运营大飞机、开通干线航线的新篇章,这是长安航重组以来的又一次历史性突破。
2002年10月,根据中国民用航空总局关于海南航空集团实施合并运行的批复,海南航空集团旗下四家航空公司(海南航空、新华航空、长安航空、山西航空)统一使用海南航空“HU”两字代码(IATA代码)、统一CI标识、统一安全责任,实施了合并运行。 2016年4月5日,国家民航总局正式批复海南航空关于组建长安航空公司的文件,当日,长安航空正式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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