姓名变更证明,派出所为什么不给开

如题所述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变更名字:

    (一)姓名或者姓名的谐音违背公序良俗的;
  (二)姓名或者姓名的谐音易造成性别混淆、他人误解或者伤及本人感情的;
  (三)名字中含有冷僻字的;
  (四)乳名改学名的;
  (五)工作、学习、生活所在地周围环境中重名或谐音同名较多,使用不便的;
  (六)公安机关认为确需变更名字的其他情形。

  公民申请变更姓名,需提交以下材料:

  (一)变更申请;
  (二)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办理姓名变更登记:

  (一)正在服刑或者被劳动教养、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的;
  (二)作为当事人的民事案件尚未审结或者尚未执行完毕的;
  (三)父母离婚的未成年人变更姓名,生父母未能达成协议的;
  (四)已变更姓名或者已更正出生日期未满三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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