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时期。
1911年辛亥革命爆发后,革命党在南京建立临时政府,各省代表推举孙中山为临时大总统,1912年元月民国正式建立。以袁世凯为首的北洋势力主政中国,北洋政府分崩离析后政局动荡不安,孙中山南下广州,召开国民党一大,建立黄埔军校随而建立国民政府,促成国共合作后的孙中山不久病逝。
1926年蒋介石继承孙中山遗志领导国民北伐,意欲统一中国,到1928年东北易帜,国民政府从形式上统一中国, 蒋介石成为继孙中山之后的国民党领袖。统一之后,民国进入所谓的“黄金十年”建设时期,此间社会稳定,教育稳步发展、趋于定型。1937年抗战全面爆发,中国成为反法西斯同盟国,国际地位大大提高,一举成为美英中苏四大国。1949年后因国共内战失利,中华民国时期结束。
扩展资料:
第一次为民国初年。民国建立之初,地方行政区划设置仍沿清季之制,全国设23省,省下实行省、府(州)、县(州、厅)三级管理体制。1913年1月,袁世凯政府颁布《划一现行地方各级行政官厅组织令》,废除旧有地方制度,改设省、道、县三级管理体制。
全国共分22个省。各省之外。另设5个特别行政区,除在京城设京兆特别行政区外,以山西省长城以北原来归化等12直隶厅旧地,以及内蒙古河套内外的伊克昭、乌兰察布二盟诸』生旗牧地设立绥远特别行政区;以直隶的原承德、朝阳二府和赤峰直隶州旧地,以及内蒙古昭乌达、卓索图二盟牧地设热河特别行政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