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分类中“*”是什么意思

如题所述

第五条,《区分表》所列商品和服务项目名称,包括《国际分类》及我国常用但未列入《国际分类》的商品和服务项目名称,两部分内容分段表示,后者在段前用*标注以示区别。也就是说,带*号的是我国常用但未列入国际分类的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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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8-06-14
商标注册类别:商标按用途和作用分为商品(1-34类)和服务(35-45类),共45类。国际商品分类(International Classification Of Goods lawpanel)是在1957年6月15日,由一些发达国家在法国尼斯外交会议上正式签订的《商标注册用商品和服务目际分类尼斯协定》确定的,于1961年4月8日生效。目前有33个国家正式加入尼斯联盟,有80多个非尼斯协定成员国采用国际商品分类,尼斯协定已9次修订。国际商品分类1987年印制成册,称为《商标注册用商品和服务国际分类表》。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7-06-19
带*号的是我国常用但未列入国际分类的商品。
第3个回答  2017-06-17
没有在国际分类中列入的商品和服务项目名称.用※C区别.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4个回答  2017-06-17
你好,“*”是代表通用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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