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家公司有3个股东合伙,原计划启动资金30万。前期投资321356元人民币,按比例分配,甲出资237356元,占有73.86%股份,乙出资54000元,占有16.8%股份,丙出资30000元,占有9.34%股份。一年后,股份价值不变动,盈利或者亏损不计算,那么,甲按照他自己所有的股份占有比例要调整为占有70%,乙占有20%,丙占有10%股份。在甲不追加金额的前提之下,乙和丙需要各追加多少金额,才能达到占有各自需要持有的股份呢?
乙追加1.3816万元
丙追 加3908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