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审计单位反馈意见书
根据区委组织部的安排,区审计局派出审计组于2006年10月27日至11月9日对我局原局长***同志2001年1月至2006年2月任期经济责任情况依法进行了审计,审计期间我局积极配合审计组工作,提供真实完整的会计资料,使审计工作顺利完成。
审计组对我局内部控制制度及资金使用方面的做法给予了客观公正的评价,同时指出了我们在财务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给我们今后的财务管理工作提出了合理化建议。
审计组出具的报告是属实的,审计组的建议我们积极采纳,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会进一步加强有关财经法规的学习,严格执行财政预算,认真规范支出管理,压缩招待费的支出,保证卫生经费的合理有效使用。
同时由于卫生系统承担的公共卫生任务繁重,区财政对公共卫生体系投入严重不足,公共卫生体系的建立和完善还需要财政资金的大力支持,因此,恳请审计组对我局存在的问题从轻处理。以保障卫生系统的健康发展。
***卫生局
20xx年xx月xx日
审计报告是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是否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财务报告编制基础编制并实现公允反映发表实际意见的书面文件。
因此,注册会计师应当将已审计的财务报表附于审计报告之后,以便于财务报表使用者正确理解和使用审计报告,并防止被审计单位替换、更改已审计的财务报表。
注册会计师应当根据由审计证据得出的结论,清楚表达对财务报表的意见。注册会计师一旦在审计报告上签名并盖章,就表明对其出具的审计报告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