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伤了老板不管怎么办

如题所述

法律主观:针对老板对于工伤处理不力的情况,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1. 个人申请工伤认定:如果公司不主动处理,受伤员工可以自行向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交工伤认定申请。
2. 劳动仲裁:在完成工伤认定的基础上,可以通过劳动仲裁程序,要求单位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进行相应的赔偿。
3. 及时申报:受伤员工应按照所在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必要的资料进行工伤认定。
4. 工伤认定:受伤员工应尽快完成工伤认定流程,确保权益得到合法保护。
5. 安抚与安排:公司应做好受伤员工及其家属的情绪安抚工作,并为其重新上岗提供合理安排。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特殊情况下,申请时限可适当延长。若用人单位未按此规定提出申请,工伤职工或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可在事故发生之日起1年内直接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以下情形应被认定为工伤:
1.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 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 患职业病的。
5. 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 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7.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应当认定为工伤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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