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拘留因涉嫌妨碍公务。被刑拘3天后又被续签4天,在后来取保候审。这个事情过后应该怎么处理?

跟出租车《A》发生争执后A报警,警察处理不公我拿手机进行拍摄取证,警察抢夺我手机和我发生撕扯后导致裤子坏了,脖子后红了一点不严重。后把我带到派出所呆了一个小时,变成刑侦案件带到刑警队座“老虎凳”一个晚上第二天下午直接送到第一看守所。以涉嫌妨碍公务刑拘3天,后在看守所续签了4天。到期后朋友给取保候审了。
在刑警队交了3000人民币做取保押金。 现在我应该怎么解决此事。我可以逃跑吗?逃跑后会有什么严重的后果!!?

当然不能逃跑!你所说的案件中发生的事情根本就不严重,即使是候审也不会对你进行说明处罚。其最长期限也就12个月。但是,如果你逃跑的话除了你所教的3000人民币不会返还外,你甚至可能会被要求重新交纳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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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0-11-14
建议你不要逃跑,还是积极配合比较好。
第2个回答  2010-11-14
遵守取保候审的要求,依法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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