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是提升特殊教育教学服务质量。与国家特殊教育事业发展要求和残疾人教育需求相比,特殊教育存在着特殊教育发展不平衡、教育保障不足、师资力量薄弱、教育质量低下等突出问题,亟待加强改进并紧急解决。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文件精神,着力补齐特殊教育短板,完善特殊教育保障机制,提高普及水平,助力高质量发展我省教育事业。
其次是发展和完善特殊教育必须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政府主导、特殊教育、特殊教育,在普惠政策基础上给予特殊支持;坚持精准施策、分类推广,实现对残疾儿童青少年的科学评价和教学。坚持倡导公平共享,让每一个残疾儿童少年都能受教。有些人有机会发光;坚持尊重差异性和多样性,让残疾儿童少年与普通儿童少年共同成长进步。
再者是继续推进残疾儿童义务教育普及。各县(市、区)残联对尚未入学的残疾儿童少年实名调查登记情况进行汇总汇总,并汇总后上报教育行政部门。同一水平。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牵头,召集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成员单位,对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方式进行科学评价和认定,建议带班学习,就读特教学校,送教育上门。建议“一人一案”适合每一位残疾儿童青少年。
要知道的是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遵循特殊教育规律。以适应融合为目标,按照扩大办学、推进融合教育、提高支持能力的基本思路,加快完善特殊教育体系。完善特殊教育保障机制,全面提升特殊教育质量,促进全省特殊教育健康可持续发展,残疾儿童和青少年的最大发展,有效增进残疾儿童和青少年的家庭福祉。使残疾儿童少年成长为对国家有用的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