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集体户口怎么办理

如题所述

北京的集体户口办理程序
一、买一套能办房产证、土地证的房子,不分新房、二手房,不限面积和价格。如果是买二手房,还要让原房主将户口迁走,你的户口才能迁进来。
二、买房并办好两证后,去当地派出所,问清房屋所在地的户籍警是谁。在派出所或社区警务室找到户籍警后,向其说明来意,写一份入户申请。这一步,要带两证原件、人才交流的集体户口单页原件、学历原件、身份证原件、聘用合同原件。户籍警签字同意后,你再拿着申请书到派出所户口异动窗口盖章。
三、带上两证、学历原件、身份证原件、人才交流的集体户口单页原件、聘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聘用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章的入户申请原件,到所在区的政务办理审核。审核通过后,对方会打印一份《批准入户通知单》给你。
四、带上《批准入户通知单》、3张1寸登记照和政务退还的材料,回派出所即可办理手续。
集体户口一般只是暂时性的,在达到可以将户口迁出的条件后,可以将自己的户口迁出。相应的,迁出户口应该根据相关的规定办理相应的程序。
法律依据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公安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人才集体户口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
第一条 人才集体户口是指户籍随同本人人事档案存放在县级以上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集体户上的流动人员户口。对工作单位无集体户口,且本人不具备独立立户或亲属投靠等落户条件的存档人员,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可提供过渡性质的集体户口管理服务。当工作单位设立集体户口,或本人具备独立立户、亲属投靠等落户条件后,流动人员应及时将户口从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集体户中迁出。目前已经实施或今后实施社区集体户(公共户)管理的地区,应当结合本地实际,按照经常居住地登记户口的基本原则,稳妥办理流动人员户口由人才集体户口迁入社区集体户(公共户)手续。 
第二条 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开展人才集体户口管理服务的主要内容包括:按照辖区公安机关相关规定,协助其办理流动人员落户、户口迁移手续以及人口统计等工作;负责户口页保管、借用等日常管理。
第五条 各地公安机关要为符合条件的流动人员及时办理落户手续,定期组织相关政府部门联合开展人才集体户清理工作。要加强对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的工作支持和指导监督,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提供必要的政策解读、业务知识培训等。对具备户口迁出条件的流动人员,公安机关与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要积极引导其将户口从人才集体户中迁出,并及时办理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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