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您好:根据《机动车登记规定》(124号令)第四十六条机动车所有人需要多次申领临时行驶车号牌的,车辆管理所核发临时行驶车号牌不得超过三次。机动车所有人申领临时行驶车号牌应当提交以下证明、凭证:(一)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二)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三)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明或者进口机动车进口凭证;(四)机动车来历证明,以及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明或者进口机动车进口凭证;(五)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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