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师范大学转专业政策2023

如题所述

关于安徽师范大学转专业政策2023如下:

第一条为进一步做好我校普通全日制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工作,根据教育部《普通高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和《安徽师范大学普通全日制本科生学籍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精神,特修订本办法。

第二条转专业工作必须本着公开、公平、公正与择优原则进行。学校宏观控制转入人数在转入专业当年招生人数的30%以内,转出人数在转出专业当年招生人数的20%以内。

校内考核方式转专业

第三条对申请转入专业有浓厚兴趣,同时满足其相关招生要求的学生,可在第一学期以校内考核方式申请转专业。

第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申请转专业。学生在校学习未满一个学期,入学当年的招生章程明确规定不能转专业的,正在休学或保留学籍的;招生时确定为定向就业的,身体条件不符合申请转入专业体检标准的。

第五条各学院应在学校统一安排下做好转专业考核工作,具体程序如下

1、各学院须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制订转专业考核办法,对考核内容、方式、程序、各专业可转入或转出学生的人数及报名条件等均应做出明确的规定,报教务处备案后公布执行。

2、申请转专业的学生应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申请,申请成功者打印《安徽师范大学普通本科生校内考核方式转专业申请表》,经学生所在学院审核后送交申请转入学院,学院审核合格者方可参加转专业考试。

3、各学院应成立转专业考核小组,认真组织好转专业考核工作。考核重点应放在学生专业基本素质及专业特长上,考核的各个环节(命题、考试、阅卷及成绩登录等)应由专人负责,严格把关,考核的最终成绩按百分制计算。考核成绩不及格者不得转专业。

4、考核结束后,各学院根据考核结果签署意见,将拟同意转入学生的申请表报教务处,教务处审核后予以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发布正式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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