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公立幼儿园报名条件如下:
适龄幼儿须具有和平区户籍,且户口簿户主应为幼儿的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报名时提供和平区户口簿、合法固定居所的证明(房本),以及儿童预防接种证。
扩展资料:
1、招生方式
采取网上报名、随机派位、网上查询结果的方式进行招生。
2、时间安排
6月10日(星期六)上午9点,各幼儿园公布招生简章,同时公示招生办法网址和报名网址。
6月17日(星期六)下午2点—6月20日(星期二)上午11点,网上报名并上传相关资料,家长依据意愿填报志愿,总志愿数最多不超过10个,其中公办园志愿数不超过4个,普惠性民办园志愿数不限。
6月18日(星期日)—6月21日(星期三),进行资料审核,审核通过的幼儿参加随机派位。随机派位时,优先派位对象为户籍及合法固定居所均在和平区且户口簿户主和合法固定居所产权人为幼儿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的幼儿。
3、非普惠性民办幼儿园
非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根据办园条件,合理确定招生规模,优先招收本区户籍的幼儿,并将招生方案报送区教育局。
4、机关办幼儿园
坐落在和平区的机关事业幼儿园按照所属上级管理部门的要求确定适宜的招生方式,除招收本单位工作人员子女外,积极创造条件向社会开放,招收附近居民子女入园。
5、报名材料
教育部门举办的幼儿园,适龄幼儿入园报名时,须提供南开区居民户口簿、合法固定居所的证明以及儿童预防接种证。居民户口簿户主应为幼儿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
民办幼儿园,适龄幼儿入园报名时,原则上不限户籍,南开区户籍的适龄幼儿优先入园。各幼儿园根据实际情况,进一步细化具体招生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