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建国家园林城市景观保护方面的内容如下:
一、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就是落实生态文明思想、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谷城实践。
二、创建国家园林城市,是谷城县委、县政府为优化发展环境、改善人居条件,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
三、创建国家园林城市,是造福民生、泽沁民心、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普惠工程。
四、创建国家园林城市,是进一步提升城市品位和文明程度,改善城市环境质量,增强城市综合竞争力的重要途径。
五、创建国家园林城市是加强自然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手段。
园林城市标准:
创建国家园林城市指标分为四大类18小项,具体是生态宜居类共计8项指标,分别是城市绿地率达到40%以上、城市绿化覆盖率达到41%以上、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到12㎡/人以上、公园绿化活动场地服务半径覆盖率必须达到85%以上、城市绿道服务半径覆盖率达到60%以上。
综合性公园要达到3个,城市生态廊道达标率这项指标不涉及我县,城市生物多样性保护达标率达到100%;健康舒适类共计4项指标,分别是城市林荫路覆盖率达到70%以上、城市道路绿化达标率达到80%以上、立体绿化实施率达到10%以上、园林式居住区(单位)达标率达到50%以上。
安全韧性类3项指标,分别是建成区蓝绿空间占比达到43%以上、防灾避险绿地设施达标率达到100%、城市湿地保护实施率达到100%;风貌特色类3项指标,分别是具有历史价值的公园保护率达到100%、古树名木后备资源保护率达到100%。
其中城市绿化覆盖率、人均公园绿地面积、公园绿化活动场地服务半径覆盖率、城市林荫路覆盖率4项指标为一票否决性底线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