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责任方在交强险赔偿限额内怎么赔

如题所述

法律分析:
现在的生活中人们的出行已经离不开汽车的代步作用,同时相应承担的风险也就越大。其中就在交通事故中进行赔偿的情况也不在少数。那么,无责任方在交强险赔偿限额内应当怎么赔偿呢?按照保险公司赔偿相关规定,无责任方的赔偿的医疗费在一千元、死亡费在11000员左右等。责任方(当事人在事故中无责、无需承担任何责任或赔偿责任)在无责的情况下从自己所投保的交强险无责赔偿限额内强制承担保险赔偿的行为,也就是说:在交强险的赔偿范围内,只要是事故当事人之一,无责任方所在的保险公司也必须得按无责赔偿限额给财产受损者或人身受伤者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将风险转移到保险公司,体现交强险强制保险的优越性,实现对受害者的保险补偿。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
第二十一条 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
第二十三条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在全国范围内实行统一的责任限额。责任限额分为死亡伤残赔偿限额、医疗费用赔偿限额、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以及被保险人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赔偿限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由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会同国务院公安部门、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国务院农业主管部门规定。

一、无交强险上路出了交通事故怎么判责:
1、车主没人购买交强险的,发生交通事故后,不影响交通事故责任认定。
2、发生交通事故后,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3、未投保交强险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机动车,并处投保最低责任限额应缴纳的保险费的2倍罚款。
二、交强险办理需要什么条件:
1、车主携带有关证件到具备经营强制保险资格的保险公司投保。
2、在保险公司的指导下,如实填写投保单。
3、保险公司经办人员验车、验证、保证承保车辆的保单内容与行车证、实际车辆信息相符。
4、根据车辆的使用性质、实际情况确定保险费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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