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做错事,做子女有没有责任去?

如题所述

家中老人犯法,子女是否有相关连带责任需要看情况而定的。如果老人没有行为能力,子女是监护人的话,老人伤害他人监护人要承担监护责任。如果老人有行为能力,对自己的行为负责,子女不承担赔偿责任。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家中的老人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应该独立地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民事责任,所以,因其违法而给对方造成损失需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时,应该由其自行负责赔偿,子女没有赔偿的法律义务,也没有连带赔偿责任。但是,如果该老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行为能力人的,则应由其监护人(一般为子女)来承担赔偿责任。连带赔偿责任只能是相关法律里面规定的共同侵权才会存在连带责任。监护责任和连带责任是不一样的责任。监护责任是因为监护失职而导致的责任,连带责任是因为共同侵权产生的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 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对依照前三款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的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依法进行专门矫治教育。第十七条之一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故意犯罪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过失犯罪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八十八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监护人尽到监护职责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有财产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从本人财产中支付赔偿费用;不足部分,由监护人赔偿。
第一千一百八十九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监护人将监护职责委托给他人的,监护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受托人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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