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是个人缴纳的社保,是可以取回的。并且他是分两种情况的,第一种情况是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是因为疾病去世,或者不是因为工作的原因受伤死亡的,他的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当然,金额的多少因人而异,因事而艺。第二种情况呢,就是还没有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例如老师,男老师六十岁退休,女老师五十五岁退休,因为疾病或者不是因为工作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除此之外,就是个人死亡的,个人账户里剩余的钱是可以继承的,而如果投保人在退休钱投的社保的,可以办理退款手续,也就是可以退还金钱给投保人,但是呢,如果是单位统一投保,是个人和单位一起“共生死”,当然,其中自己交的钱,肯定是进了自己的腰包,也就是进入了自己的账户。去世后,一般可以拿到的待遇有个人账户养老金、丧葬费和一次性抚恤金、供养亲属等待遇,不过承担主体在退休前是有用人单位承担,退休后是有社保基金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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