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的有关规定,为了加强山西省省属企业合规管理,保障企业依法合规经营,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的省属企业合规管理,是指省属企业对其员工和分支机构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企业内部规章制度的管理和监督。
本办法适用于山西省省属企业及其分支机构和员工。
省属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合规管理制度,明确合规管理机构或者人员,制定合规管理计划,开展合规风险评估,落实合规管理责任,提高合规管理水平。
省属企业应当加强对员工和分支机构的合规培训和教育,提高员工和分支机构的合规意识和能力。
省属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合规问责制度,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企业内部规章制度的员工和分支机构及其负责人,应当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本办法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